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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穿越  第1章』

  本书借用了红色娘子军的故事背景,其它的内容都是虚构的,包括绝大部分的人名和地名。
  这是老赵写的第三本书,也是老赵第一次写穿越小说,书中或许有不少不合逻辑和情理的地方,敬请各位读者原谅。
  另外,在此声明一下:老赵从来没有做过相关历史的研究,书中的人物和事件都是为了讲故事而编出来的,经不起任何考证,更不值得去对号入座。
  本书于五年前动笔,计划共写四十章,已经完成了一大半。可是最后几章的进展缓慢,拖了一年多。现在决定把写好的先发出来,也是想给自己增添一些压力和动力。
  谢谢各位捧场。
  老赵
  二零二零年四月于美国东部
第1章:小虎下山
  第1节:崎岖羊肠道,温馨姐弟情
  “小虎,等到了南大善人府上,你可得处处小心,不能惹主人家不高兴,知道吗?”
  说话的是十八岁的庞菊花,她正领着不到十二岁的弟弟庞小虎在崎岖的山路上走着。他们从山那边的庞家村来,要去山下椰林镇的南大善人家做帮工。南大善人名叫南德昌,排行第三,是这里方圆一百多里内最大的财主。
  “好的,大姐。”庞小虎回答道。他虽然有个威风的名字,可是却很瘦小,长得还算端正,不过跟漂亮的姐姐比起来可差远了。唯一突出的优点是肤色比较好,比一般穷人家的孩子白净多了。
  因为家里太穷,姐姐长得虽然好,却一直找不到好的人家。来说亲的人都想把她哄去给富人家当小妾。她父母两人都不愿意让女儿去别人家受苦。按照他们这个地方的风俗习惯,给人当小妾的女人在生儿育女之前大多会被夫家当佣人使唤,很少有不挨打挨骂的。庞菊花自己也不愿丢下父母和年幼的弟弟妹妹们,就这样把自己的婚事给耽误了好几年。
  两个月前她终于嫁出去了,姐夫三十二岁了,家住在椰林镇。他叫董义夫,一张黄黄的脸,花白的头发,样子看起来比她父亲庞大山还要老得多。他结过婚,几年前他老婆怀着孩子时出意外死了,家中只有一个年近七十的老父。董义夫上过私塾,会算帐,在椰林镇上的南大善人府里当一个小管账的,家里不愁温饱但是也不是很富裕。之所以说他是个小管账的,是因为他上面还有大帐房和二账房管着,他是一个只管算账没有实权的人。当然,他的地位比府里一般的下人们还是要稍高一些的。这一次是姐姐求了姐夫,姐夫再求了二账房,然后才获准将弟弟庞小虎带进南府里当个跑腿打杂的小厮。
  弟弟走在前面,身上背着一个二十来斤重的包袱,那是他的全部家当。包袱虽然不算太重,但是背着它走二十多里的山路也真够累的。姐姐跟在后面,她自己身上背的包袱至少有四十斤重。她看着弟弟瘦小的身子,眼睛湿润了。
  这个弟弟是个谜。他出生后很普通,跟别的穷人家的孩子没有什么两样。六岁那年他得了一场重病,发烧昏迷了好几天。家里的孩子多,连吃饭都成问题,当然不会有钱请郎中来给弟弟看病。父亲庞大山和母亲王玉梅已经放弃所有希望了,只等弟弟一咽气就会把他埋在那个已经埋了他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的小山坡上。只有大姐庞菊花一个人不死心,她整天守在弟弟身边照顾他,给他喂水喂稀饭。
  后来弟弟竟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不单是活了下来,他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眼睛炯炯有神,每每做出令人吃惊的举动,说出一些令人莫名其妙的话来。刚开始时大家都以为庞小虎生病后变傻了,父亲庞大山整天都在为此唉声叹气的。可是庞菊花发现弟弟实际上变得聪明无比,无论干什么都是一学就会,六岁的小孩常常考虑问题比大人还要周到。不到两年他就成了村里几十个孩子们的头,连那些比他大七八岁的孩子们都愿意听他的指挥。
  山里的孩子们每天都要帮家里干不少活,放牛放羊,砍柴采药,采蘑菇挖野菜等等,每天走十几里的山路是常事。这些活儿要是独自一个人干很费时间,也很枯燥。庞小虎将孩子们组织起来,按照特长分工合作,有的放羊,有的砍柴,有的采药,有的送饭。他还编了几首山歌教给孩子们唱。这样大家不但每天少跑了许多冤枉路,干活的效率也一下子就提高了许多,劳累苦闷的日子变得轻松愉快了。
  有时他们会合作到山上去围猎,常常能捕获到一些大人都很难捕到的猎物。庞小虎还想出了公平合理的分配办法,让所有的孩子们都心服口服。要是谁家的父母或者弟弟妹妹病了,可以放心留在家里照顾,那些该干的活儿自有其它人接手干,一点儿都不受影响。庞小虎管这叫“互助”。这些互助的孩子们平时干完活后都在一起玩,当然,打架时他们也抱成团,远近十几里没有人敢欺负他们。
  庞菊花对发生在弟弟身上的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她悄悄地告诉了父亲自己观察到的这些变化。庞大山其实也注意到了,他表面上什么也不说,暗地里高兴得要命。他想,或许是菩萨保佑,终于让老庞家出了一个能人。
  庞菊花还发觉小虎对自己的感情很不一般,虽然他平时说话不多。他看自己的眼神很特别,像是要把她给融化了一样。每当弟弟在一旁默默地注视着她时,庞菊花的心里就特别温暖,特别有安全感。
  庞菊花是家里的老大,庞小虎还有两个姐姐和两个弟弟。二姐叫庞杏花,十六岁。三姐叫庞桂花,十三岁。两个弟弟叫庞小豹和庞小牛。小豹才五岁,小牛还不满两岁。他们家以前穷得三个闺女只有一件没有破洞的衣服,只能谁出门给谁穿。在家时谁都舍不得穿,只能穿打满补丁的破褂子。因为补丁太多了,破褂子变得又厚又重,冬天还好,夏天穿在身上很不舒服。平常门前屋后干活时只要没有外人她们三姊妹就干脆光着上身。
  庞小虎自己一个人埋头实验了许多次以后,终于找到了一个给姐姐们遮羞的好办法。他去山上采来一种天然多汁的野果。这种果子叫水蓝梅,味道很苦,不能食用,穷人家一般用它来做染布的染料。当然,它也不是很好的染料,用它染的布一碰到水就掉颜色。
  小虎把水蓝梅的汁液挤出来以后帮姐姐们涂抹在胸前,背部,还有肚皮和胳膊上,等干了以后远看着就像是穿上了很合身的深蓝色的衣服。姐姐们可以穿着这身“衣服”大胆下地干活了,既好看又凉快。连刚会说话的弟弟庞小豹见了也闹着要穿“新”衣服。
  水蓝梅容易生长,在庞家村附近的山上到处都是,小虎给姐姐们“画衣服”一点儿也不费事。白天干活出了一身汗以后,晚上回到家里用凉水一冲,身上的“衣服”就被洗掉了。不过不要紧,第二天重新再画一件就是。
  这种衣服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它能防止蚊虫叮咬。但是它也有缺点,就是害怕下雨。庞小虎反复叮嘱姐姐们,穿这种衣服只能在自家附近活动,千万不要跑远了。
  有个别的变异的水蓝梅是橘红色的,小虎用这种变异的水蓝梅的果汁在姐姐们的“蓝衣服”上加画了一道道精美的橘红色条纹,看起来简直漂亮极了。可惜的是这种变异的水蓝梅的数量太少了,很难采集。好在这种太漂亮的“衣服”她们姐妹们也只能在家里穿穿,不敢走出门去,不然好奇的村民们肯定会跑到跟前来用手摸,那样就露馅了。
  有一次三姐庞桂花去山上砍柴,突然下起了暴雨。她马上扔下同伴们背起柴草往家跑,等快跑到村口时她身上的“衣服”已经被雨水冲洗得干干净净的了。她顾不得许多了,红着脸跑进了村子里。因为她两只手既要拿柴刀还要扶着背上背着的那捆柴,她身子前面变得毫无遮挡,让路上碰见的几个年轻人大饱了眼福。庞桂花当时才十二岁,但是她的身体发育得很好。他们清楚地看见了她胸前晃动着的那两只可爱的小白兔。
  那几个年轻人第二天逢人就说他们看见了庞大山家三姑娘的奶子了。这件事被传得越来越离谱,最后竟成了庞桂花和邻村的一个小伙子在树林子里光着屁股搂抱在一起干那丢人的事儿。有些好事的人还专门跑来庞家打听内幕消息,比如男方有没有托人来说亲,日子定下来没有,等等。
  为此庞桂花被父母狠狠地责骂了一顿,害得她一连两个月都不敢出门。她平时是三姊妹中最活泼最顽皮的,这可不是她第一次干这种事情。
  她曾经瞒着大姐和弟弟,给自己全身上下涂满了水蓝梅果汁,然后一个人跑去临村玩了大半天,楞是没有被人发现。她很是得意,晚上回家后忍不住向小虎吹嘘了自己的壮举。大姐庞菊花知道后叮嘱她千万不要再干这种傻事了,可惜她没往心里去,直到这一次在全村人眼里丢了脸她才吸取了教训。
  后来庞小虎带着他的互助小伙伴们打死了一头黑熊,他将熊胆熊掌卖给了专门进山收购山货的商人,用分得的钱买了布给妈妈和三个姐姐每人都做了一身新衣服。衣服虽然是用本地产的粗布做的,但是庞菊花和两个妹妹都是第一次穿新做的衣服,她们高兴得一晚上都睡不着觉。
  庞小虎还有一项特别的能耐:他会治疗各种外伤,脓疮,连骨头摔断了他也能接好。他在家给自己的家人们治疗过各种病痛创伤,几乎从来没有失手过。不过他叮嘱父母和姐姐们,让他们千万不要去外面说他会看病治伤的事儿。
  庞家村的村民们比较穷,给他们看病根本收不到什么钱。况且大家都是沾亲带故的,也不好意思收他们的钱。山里人打猎砍柴种地一般都需要翻山越岭,生病受伤是常事儿。要是大家都来找小虎看病治伤的话,恐怕他会忙得一天到晚什么事儿都干不成。其实庞小虎隐瞒自己的医术的真正原因是,他不想让外人对他的身世起疑心。
  第2节:机密埋心底,天才是少年
  庞菊花最要好的朋友是同村的姑娘庞玉春。她大腿上不知被什么毒虫叮咬,生了一个大疮,一直红肿不消。后来开始化脓,又痒又痛。庞玉春一天到晚被折磨得苦不堪言。可是她家没钱请郎中,就算有钱也不能去请。因为那个疮是长在她大腿根部的,必须脱了裤子才能看得见。
  这里方圆百里之内根本就没有女郎中,那些男郎中也没有什么真本事,一般都是靠几张中医老方子蒙人骗钱。就算请来了郎中,让他在一个姑娘家的那种地方摸摸碰碰,传出去叫她以后怎么见人?
  庞玉春是庞家村里大家公认的最漂亮的姑娘,庞菊花屈居第二。她们两人从小在一起玩,好得像亲姐妹一样。庞玉春已经和邻村的一户人家订了亲,再过几个月就该出嫁了。她和她父母都急得要命。后来庞菊花实在不忍心看着好友继续受折磨,就瞒着父母把她叫来家里,关好了门,让弟弟庞小虎给她治疗。
  庞小虎让大姐帮庞玉春脱了裤子,仰面躺在地下铺着的草席上,把两条腿张得大大的。庞玉春捂着眼睛,羞得满脸通红。庞菊花在一旁握住好友的手轻声地安慰她。她对弟弟的医术很有信心。
  庞玉春的那个地方的阴毛很多,比较碍事。小虎只好先把脓疮附近的阴毛都给剃掉了,然后用清水反复洗过,再用烧酒消毒。接着他用一把锋利的小刀割破了那个脓疮,挖掉了一些已经腐烂了的肉,还挤出来很多脓血,差不多有小半碗。然后他用针线给她缝住创口,敷上他自己配制的消炎药粉,再包扎好伤口。
  他做这些事的时候庞玉春两眼紧闭。她裸露在外面的大腿很白净,上面覆盖着一层细细的茸毛,她那张好看的脸和起伏的胸部也都十分诱人。庞小虎忍不住心里扑腾扑腾直跳,连站在一旁的庞菊花也看得脸红耳赤。
  其实这不是小虎第一次看见庞玉春的裸体了。一年多前,庞玉春和大姐在山里砍柴时,小虎正巧也在附近,看见她们脱光了衣服跳进山泉里洗澡。当然,这一次有些不同,他不但能凑近前看个够,还能用手摸。
  从那以后庞玉春每天晚上都按时到小虎家来,来了以后就脱掉裤子让小虎给她检查清理伤口。过了不到两个月她就痊愈了。出嫁的前一天晚上庞玉春找到庞小虎,送给他一条绣了花的兜肚。这是她熬了好几个通宵才赶做好的,做得十分精美。按照这里的习俗,这种东西一般是姑娘送给自己的心上人的。
  庞玉春泪流满面。她抱住小虎在他脸上亲了一下,说他是自己的大恩人,她和她将来的孩子会一辈子记着他的。陪伴在一旁的庞菊花也忍不住跟着流了泪。她在想:要不是弟弟还太小,她的这个好朋友说不定会以身相许,把她的整个身心都交给他的。
  庞菊花想不明白弟弟从哪儿学来了那么多的本事,问他也问不出个究竟来。他平时不爱说话,几乎从来不向妈妈和姐姐们撒娇。晚上在一个床上睡觉时碰到他的身体他还会脸红害羞(山里人没那么多讲究,小孩子们不论大小男女全都挤在一起睡)。不过看得出来他对自己的亲人们还是很有感情的,他像个大男人一样时刻履行着保护自己的姐姐和弟弟们的责任。
  去年有一次庞菊花去地里给正在干活的父亲送饭,半路上遇见了同村的光棍庞老三。庞老三喝得醉醺醺的,见庞菊花只有一个人,扑上来抱住她就要脱她的裤子。菊花拼命地挣扎叫喊,可是她一个年轻的大姑娘怎么敌得过庞老三这个壮汉?她被他按压在一条土沟里,很快就被他脱得精光。
  庞菊花虽然从小跟其它孩子们一样吃苦挨饿,但是身体各部位却发育得很好,皮肤也很白嫩。庞老三见了,兴奋得两眼通红,一边用手在她的屁股和大腿上揉捏,一边把酒气熏人的大嘴拱进她怀里,去吸咬她那对活蹦乱跳的奶子。庞菊花不停地挣扎叫喊,可是一点儿用都没有。到后来她的力气使尽了,身体全都软了下来,只剩下嘴里还在喘着粗气。
  要是庞老三把庞菊花给强奸了,按照山里的规矩,顶多就是让他赔偿庞大山家一担谷子,然后再让他娶了菊花当老婆。小虎的好朋友万春他妈当初就是这样嫁给万春他爸的。
  就在庞菊花已经绝望了的时候,弟弟庞小虎赶到了。他眼里闪着怒火,举起手里的柴刀拼命地向庞老三砍来。庞老三往旁边一闪,手臂上被柴刀划破了一个口子,流了不少血。
  庞小虎愤怒的眼神把庞老三的酒给吓醒了,他丢下庞菊花,提起裤子飞快地跑了,连掉在地上新买的黄铜烟袋锅也顾不得捡了。庞菊花见了弟弟,顾不得还没穿衣服,一把抱住他瘦小的身子大哭起来。她感觉到了弟弟粗重的呼吸,他瘦小的身子在她怀里不停地颤抖着。
  庞老三是庞大山的远房哥哥,他逃走以后一直躲在一个亲戚家里不敢回村。后来他请了族里的一个长辈来向庞大山道歉,还给庞菊花买了一件花衣服作为赔偿,这才把这件事给了结。他的黄铜烟袋锅已经成了庞大山不离手的心爱之物,这辈子怕是都要不回去了。
  庞菊花和父亲庞大山都觉得庞小虎太聪明了,要是一辈子留在庞家村会埋没了他。如果能让他出去见见市面,识几个字,说不定将来还会有更大的出息。当然,她拿不出钱供弟弟读书,只能去求丈夫老董,让他帮忙安排庞小虎去南大善人府上打杂,看以后会不会有读书识字的机会。
  庞小虎知道大姐的心思后,不禁好笑:读书?我可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来的。以我掌握的文化和科学知识,要回到八十多年前的中国乡村来混,恐怕不需要再读什么书了吧?
  穿越前他已经三十岁了。小时候他是家乡远近闻名的神童,只怕在全省也是排得上号的。他既聪明记忆力也好,学什么都快得令人难以置信。上初中时他就自学完了高中的全部课程。关键是他不只是死读书,动手能力也出类拔萃,各种实用的知识他都掌握了不少。
  他生长在一个典型的开明知识分子的家庭里。爸爸是大学教授,妈妈是外科医生。他们教育儿子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放任自流。他每天自由自在地博览群书,参与各种他认为有趣的活动。父母从来不去操心他的考试分数。
  庞小虎并不是所谓的学霸,他的考试成绩一般是中等偏上。不同的是,他用的考卷和其它学生们的不一样,至少比他们高三到四个年级。平时上课老师们也不去管他,随便他自己在课堂上看别的书。
  当时有个名牌大学要招收少年天才,他那所中学的校长推荐他去参加考试。不过他妈妈极力反对,主要是舍不得他离开家。他自己对此也不甚热心,最后不了了之。他没有上高中,因为高中的那些课程他全学完了,学校给他提前发了高中毕业证。
  他爸爸征得了自己工作的那所大学的校长的同意,允许他旁听了两年大学的课程。他爸爸是研究文学的,很小的时候就教儿子学习古文和诗词,对对子是小虎最喜欢的游戏。稍大一点爸爸又和他探讨各类文学作品,还让儿子帮着修改他写的专业论文。
  十五岁那年小虎偶尔心血来潮写了一篇关于明清小说的杂文,他爸爸觉得很不错,拿到办公室给自己的同事们欣赏。一个着名文学杂志的主编读了之后大为赞赏,说服他爸爸将它登在了自己负责的刊物上。当时读过这篇文章的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作者是个学问渊博的老夫子,根本没想到它竟是一个不到十六岁的中学生写的。
  他经常到妈妈工作的医院去玩,看她和她的同事们给病人看门诊做手术。回家后他还找来各类医学教材看,有问题就向妈妈请教。就这样他学到了不少医学知识。不过他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求知欲,并没有立下长大后去当一名医生的志向。
  有一次他正坐在医院的候诊室里等妈妈下班。一个女病人拿了一个专家开的处方去取药,不小心和一个路过的护士撞在了一起。她的处方掉在了地下,又被风吹到了庞小虎的脚边。他弯腰拾起处方交还给那个病人。他顺便瞄了一眼处方,发现那个专家把一种常用药的名字给写错了。
  他好心地提醒那个病人,让她去找专家再核实一下。那女人见他是个小孩,对他的话当然不敢轻信,也不好意思冒然找专家去问。这时碰巧专家来了,接过处方一看,确实是自己把药名写错了,写成了一个名称相似但疗效大不一样的另一种药物。
  那时候的专家还比较诚实,医德也好,不像后来那些既没有本事又死不认错的家伙们,自己不懂还要上电视大吹特吹。这位专家当场改了处方,向病人道了歉,还当着大家的面郑重地向这个发现自己的错误的小孩子致谢。他和那个专家后来成了忘年之交。这件事被一个记者写成报道,登在了一家全国发行的大报上。
  庞小虎人生的前二十五年过得春风得意,无论到哪里都受到老师同学和朋友们的喜爱和尊重。他找到了称心如意的妻子,和岳父岳母的关系也处得很好。从一个重点大学毕业以后,他去了首都一家国营的医疗器械公司下属的研发部门工作。这时他的运气开始变坏了。
  首先是妻子患乳腺癌死了,接下来几年爸爸妈妈也在一次火灾中双双去世。他和妻子都没有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和其它的亲戚们又都住在外地,他成了不折不扣的孤家寡人了。他虽然很有才干,工作也很出色,但是领导和同事们对他的能力早就习以为常了,他们不再把他当成天才来欣赏和爱护了。他干得好是应该的,功劳还常常被别人贪去,干得不好就要受到那些对他心怀嫉妒的人的指责,尽管他以前曾无私地帮助过他们中的许多人。
  他因为亲人们的离去忧郁痛苦了很长一段时间,对自己的工作也失去了以往的兴趣和热情。他厌倦了办公室政治,不屑于像其它人那样靠吹牛拍马,排挤别人来往上爬。他决定走自己的路,去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他开始经常换公司,换行业。因为他聪明过人,走到哪里都能够凭自己的本事吃饭,找工作对他来说一点儿都不难。
  那些年他当过推销员,秘书,机械修理师,图书管理员,厨师,私家侦探,小学代课老师,装修工,健身教练,服装设计师,城市治安合同工(城管),导游,电视节目主持人,等等。在每个行业里他一般只干几个月。他发现自己特别喜欢去熟悉一个新的行业,等真正熟悉以后他就没有什么兴趣了,只好再换一个行业来干。
  他的女人跟工作一样换得勤,有时候他同时和好几个女人交往。他的聪明才智除了用来熟悉各种新的工作外,就是用来勾引女人了。在这方面他几乎是无往而不利。
  猛然间,他发现自己己经满三十岁了。他觉得自己到了该重新建立一个家庭的时候了。这时正好有一个很出色的女人出现在他的身边,成了他日思夜想的人。她是个二十五岁的已婚少妇,比他小了整整五岁。为了追求这个女人,他使出了浑身解数。好在他头脑依然聪慧,反应依然灵敏,说话依然风趣。她很快就被他吸引过来了。
  那个少妇是他的一个远房侄子的媳妇,和她丈夫已经有了一个孩子。按理说他早就过了冲动的年龄,不该让自己轻易地陷入情网,更不该去破坏自己的晚辈的幸福家庭。可是那个女人太像他死去的妻子了,不单是容貌像,气质上也像。他完全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和欲望。
  正当他的努力快要成功的时候,他……
  他穿越了。他在想,这也许是老天爷对他的不道德行为的惩罚吧?记得穿越的那天晚上月亮特别明亮,他正满心欢喜地开车去赴一个约会:这是他和那个少妇的第一次秘密约会。突然间前方出现了一道强烈的白光,照得他睁不开眼睛,接下来他就失去了知觉。等到清醒过来后他的灵魂已经飞到了八十多年前的海南岛的一个山村,进入了一个和他同名的六岁小孩的身体里面。
  第3节:淳朴乡村,美女环绕,夫复何求
  庞小虎没有怨天尤人。他的人生哲学是:凡是不该他得到的就不要去强求。其实他很满足自己穿越后所在的这个山村的简单而朴实的生活。那可是不折不扣的原生态啊:空气新鲜无污染,一日三餐有机食品(刚从地里挖出来的红薯,鲜嫩的竹笋和蘑菇,还有各种野菜)管够,偶尔还能吃到野味,喝到刚挤出来的新鲜牛奶和山羊奶。虽然蛋白质和脂肪的摄入量不是太够,但是一点儿也不用担心糖尿病,肥胖症,三聚氰胺等等。
  要是回到二十一世纪,只有富人才过得起这种“奢侈”的日子。对了,在这里还能天天欣赏到未经化妆整容的天然美女。不用走远,光自己家里就有三个,这还没算上风韵犹存的妈妈呢。
  要说这山村里有什么庞小虎不习惯的地方的话,那就是村民们太纯朴了,庞小虎有时候想捉弄他们一下都觉得不好意思。那个卖杂货的刘麻子,他是这里远近有名的刁钻家伙,不少村民都抱怨说自己在他开的杂货铺子里吃过亏。有一次庞小虎要拿二十个鸡蛋跟他换一两盐,他死活不答应,非要二十五个鸡蛋不可。他还口出狂言,说:“别看你庞小虎是远近闻名的神童,到了我这里休想占了一丁点儿便宜去。”
  这里的买卖一般是以物易物,很少使用铜钱或纸币。村民们都熟悉不同的货物之间的“兑换率”,比如五个鸡蛋换一根缝衣针,一根缝衣针换半两灯油,等等。庞小虎跟其它村民一样把这些复杂的兑换率记得烂熟于胸,不同的是,他老早就发现了其中不合理的或者说可以“操作”的地方。
  于是他当着那些看热闹的村民们的面,将他的二十个鸡蛋换成了杂货铺里一些其它小商品,然后又用这些小商品去换另外一些小商品。刘麻子不动声色地看着他和自己店铺的伙计在那里交易,心里却在冷笑:我到要看看你这个小毛孩子有什么本事。
  谁知庞小虎反复交易了十几次之后又把所有的东西都换成了鸡蛋,不过原来的二十个鸡蛋现在变成三十五个!刘麻子和旁观的人吃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最后庞小虎不但买到了最初想要的一两盐,还给两个弟弟一人买了一小块芝麻糖,给三个姐姐各买了一朵头上戴的彩纸扎花儿。
  那些旁观的村民们看着心里很解气,可是他们怎么也学不来这种弯弯绕,不然的话刘麻子就不用在这里做生意了。从那以后刘麻子对庞小虎心服口服,见了面就跟他称兄道弟,亲热得不得了。
  另一个让庞小虎不习惯的地方是女人的诱惑。他穿越前是个年过三十的有丰富性经验的男人,没想到一下子又变回去成了一个六岁的小孩。这几年的成长让他受尽了“煎熬”,明明是白花花香喷喷的女人,却只能看不能碰,因为他身体还没发育好。他们家冬天冷时被子太薄,姐弟们都挤在一起睡,这样暖和一点儿。睡在旁边的庞菊花害怕弟弟冻着,常常把他搂在怀里。大姐柔软性感的身体让他心痒难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不眠之夜。
  穿越前他听过一个有关计划生育的老笑话:越是贫穷的乡村里孩子生的越多,因为大家晚上舍不得点灯,天一黑就上床。穿越之后他才知道还真有这么回事儿。两个弟弟们出生前他一直跟着爸爸妈妈睡,三个姐姐则挤在另一个床上睡。几乎每天晚上爸爸庞大山都要爬到妈妈王玉梅身上辛勤耕耘。开始时他很不自在,后来习惯了,妈妈的呻吟声成了每晚伴他入睡的催眠曲。
  山里的女人出嫁早,妈妈生大姐时刚满十五岁,现在也只有三十三岁。妈妈平时操劳多,皮肤特别是两只手比较粗糙,脸上也有了些皱纹。但是她身上的肉很紧,虽然生过八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夭折了),她的胸部还是又圆又挺,依庞小虎二十一世纪人的眼光看来简直是性感极了。
  他的三个姐姐也继承了妈妈的优良基因,虽不能说是国色天香闭月羞花,也很养眼耐看。大姐早已发育成熟,容貌美丽,身材性感无比。她无论走到哪里都吸引着男性村民们的目光。二姐三姐也是美人坯子,正处在含苞欲放的阶段。
  庞小虎穿越过来时不像一些小说上通常描述的那样拥有两个人的记忆,他对自己的亲人们的感情都是穿越后培养起来的。他家虽然跟别人家一样穷,但是有一点不一样:他的父母从来不打孩子,他也没有见父亲打过母亲。这些在别人家里是三天两头发生的事儿:一家之主经常要靠打老婆打小孩来发泄心中的怨气。
  他觉得自己对这个新家的感情快要超过穿越前的那个家了。唯一让他不安的是:家中的女人们的身体对他这个具有成熟男人意识的小孩子有着非常强大的吸引力。因为他还小,妈妈和姐姐们平时洗澡换衣服都不避开他,他有太多的机会近距离观看她们的身体了:圆圆的乳房,光洁的屁股和大腿,还有胯下那条毛茸茸的肉缝。
  他想起了自己后世的妈妈。他对她的身体也很熟悉,他还记得小时候和妈妈一起洗澡的事儿。因为妈妈是医生,性观念很开放。他五岁时她就给他讲解了男人女人的身体构造和生理特点,还给他看了给医院的护士们培训用的教学片。洗澡时她还用自己的身体做样本给他讲解,回答了他当时能想到的所有问题。
  他长大后惊奇地发现,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像他这么幸运的。不少二十七八的男女的头脑中还存在许多关于性的谬误和偏见。为此他很感激妈妈:他自己从小就没有在性方面上陷入过任何误区,也没有经历过许多同龄孩子们所经历过的那些苦恼和困惑。
  在穿越后的这个家庭中,他最喜欢的就是自己有了这么多的姐姐和弟弟们。这在后世实行计划生育的年代是不可想象的。相比之下,庞小虎跟大姐庞菊花最亲。他早听爸爸妈妈说过他六岁时生的那一场大病,大家都认为他不行了,要不是大姐坚持不懈地照顾他,他肯定活不到今天的。
  大姐嫁了董义夫这么个在他看来一点儿也不出色的男人,他觉得既心疼又无奈。唉,有什么办法呢?这个时空的女人不是地位低,而是根本就没有地位。要是不嫁董义夫,她也得去嫁张义夫李义夫,他一个不到十二岁的孩子什么也改变不了。
  第4节:大姐的心事
  走着走着下起雨来了,庞菊花只好和弟弟躲到一棵大树底下避雨。山里的气候就是这样,本来很暖和的天气,一下雨就变得又冷又湿。庞菊花见弟弟冷得直打哆嗦,就一把将他搂进自己怀里,然后坐到树下的一块大石头上。因为身边只有姐姐一个人,庞小虎倒是没有太害羞。刚才走了大半天的路他也累了,他闭上眼睛,一张小脸紧贴着姐姐丰满温暖的胸部睡着了。
  庞菊花见弟弟的小手冰凉冰凉的,就解开衣服将他的手塞进自己的怀里暖着。她抱着弟弟,心里却在想着其它的事儿。婚礼那天她被董义夫家族的几个大嫂们灌了两杯酒,进洞房时已经醉得站不稳了。董义夫是结过婚的人,他三两下就把她的衣服全脱光了,然后抱上床,一边用嘴啃她的奶子,一边伸手用力掐捏她的屁股和大腿。
  庞菊花很害怕,缩在床上不敢吭声。后来她男人的那根东西捅进了她依然干燥的肉穴,她的下体开始撕裂般地疼痛。可以说她的新婚之夜一点儿都没尝到性爱的乐趣。几天以后她才适应了下来,开始在自己丈夫的身子底下的婉转呻吟,享受着被男人肏的滋味。
  不过她丈夫的身体好像不是太好,每次都是很快就完事了。有时候她会想,要是那一次她真的被庞老三给强奸了,那她现在就得嫁给庞老三,天天跟他睡觉。她心里不喜欢庞老三这个人,因为村里的人都说他是个懒汉。但是庞老三的身体好像比董义夫强壮多了,被他肏弄会不会更有趣更舒服一些呢?
  她还清楚地记得那天庞老三的大鸡巴戳在她的两腿间,虽然没来得及捅进去,但是她感觉到了它是硬邦邦的,滚烫滚烫的。想到此她不禁羞得用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我这是怎么啦?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想法?
  她丈夫董义夫对她还算好,至今没有打过她,也没有对她恶语相向。这可能和她一天到晚小心翼翼地伺候丈夫和公公,还没出过什么差错有关系。她听不少已经出嫁的女伴们哭诉过,她们婚后三天两头被自己的丈夫和公婆打骂。连庞玉春那么漂亮温柔的女人都逃不脱挨打的命运。
  庞玉春因为夫家就在邻村,她跟好友庞菊花时常见面,无话不谈。她的男人平时还好,就是喝不得酒。一喝醉了就喜欢打女人,特别是赌钱赌输了之后。他下手很重,她又不敢躲,每次都只能抱住头哭。第二天他酒醒后就把昨晚的事儿全都忘得干干净净的了。庞玉春还解开衣服给庞菊花看了她胳膊上背上和屁股上的伤痕,两个好友抱在一起哭了许久。幸亏庞玉春很快就怀孕了,她的公公婆婆担心胎儿的安全,时刻紧盯着儿子不让他去喝酒赌钱。
  董义夫对他自己的老父亲极为孝顺,从来都是老头子说一他不敢说二。结婚前他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给亲自老头子洗脚,现在这件事就都交给庞菊花来做了。最开始几次他还不放心,站在媳妇身后指点她该怎么做。后来他见媳妇做事勤快仔细,他就放心了。
  公公的耳朵有点儿背,说话声音大。他整天最喜欢唠叨的就是催促儿子媳妇快点生孩子,说这样才能对得起董家的祖先。他喜欢盯着儿媳妇的身子看,好像是在目测她的胸部和屁股的大小。这里的人们都深信,胸部和屁股大的女人才容易生孩子。
  别的不说,庞菊花对自己的胸部和屁股还是蛮有自信心的。不过她有点儿害怕自己的公公,特别是当只有她和公公两个人在家的时候。有一次她在生火做饭时打瞌睡,迷迷糊糊中觉得有一只手在抚摸她的乳房,睁开眼一看,身边却没有一个人。
  她自己白天也要去南大善人家帮佣,所以大清早就必须起床劈好柴,给水缸挑满水,然后生火做饭。伺候丈夫和公公吃完饭后,她就急急忙忙地赶去南府做工。在南府她主要是干些粗活,打扫庭院,挑水,缝补浆洗衣服等(是的,财主的家人有时也穿带补丁的衣服)。至于端茶送水伺候奶奶和少爷小姐们,那是内院里的丫头和老妈子们的工作。
  在南府里干了一个多月了,她还从来没有进过内院,也没有见过那个远近闻名的南大善人。她叮嘱弟弟要小心要守规矩,其实她自己也不太清楚南府的那些复杂的规矩。她一直在慢慢地跟其它的女佣人们学习这些东西。
  她心里对庞小虎这个弟弟寄予很大的希望。从前她赶集时跟父母去过几次玉东县城,远远地看见那些富人家的孩子们去学堂上学。她觉得自己的弟弟一点儿都不比他们差。在庞家村听老人们讲古时,她最喜欢听的就是穷人家的孩子发迹后衣锦还乡扬眉吐气的故事。她好几次做梦梦见弟弟长大了,当了大官,骑着高头大马回乡来看望父母和她这个姐姐。
  雨停了,庞菊花赶紧摇醒了熟睡的弟弟,他们必须加紧赶路。庞小虎睁开眼睛,首先看见的是大姐美丽的脸庞。他发现大姐的衣襟敞开了,自己的一双小手正放在她光滑温暖的乳房上。他红了脸,慌忙将手抽了回来。他不知道其实这是大姐在替他暖手。
  他们的肚子早饿了,庞菊花拿出随身带的干粮和弟弟分着吃。吃完后姐弟俩背上自己的包袱,又出发了。在太阳快下山之前,他们终于到了椰林镇。这是庞小虎第一次来到大姐的新家。
  大姐家离开南府不到三里路,周围的住户大都是靠给南府直接或是间接地做事来谋生的。椰林镇是方圆一百里内除了县城外最大的城镇,全部居民加起来怕是有七八千人。这里的集市是远近闻名的,比玉东县城的集市还要热闹。
  不过庞小虎可没有时间去集市上闲逛,他到椰林镇的当天晚上就背着自己的铺盖跟着姐夫老董去了南府。从此他吃住都在南府。按说他这个打杂的是可以住在大姐家里的,但是住进南府后可以管三顿饭,他不愿给大姐家增添负担,就主动要求住进南府了。
  当然,南府的饭可不是白吃的。只要你住进去,主人家不管白天黑夜,任何时候都可以差遣你,工钱跟住外面是一样的。大姐庞菊花虽然心疼他,但是庞小虎坚持一定要住进去,她只好叮嘱了弟弟一番后让丈夫送他去了南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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